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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越发重要。全面、合理的监管体系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管控市场操纵、滥用市场力等行为,促进电力市场健康稳健发展。本文介绍了欧洲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为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提供借鉴。
(来源:微信公众号“走进电力市场” 作者:刘润泽)
在欧盟,电力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守电力交易市场行为制度,此制度包含物理和电力金融衍生品市场。这个制度并不是一个整体性的文件,而是涵盖了法律、法规、道德标准、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与合同等多个层次。总体看来,该制度由四大领域组成:
(a)开放的道德标准;
(b)有关市场诚信的具体规定;
(c)关于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
(d)关于洗钱的具体规定;
(e)此外,该制度由交易规则和《欧洲能源贸易商联合会EFET(European Federation of Energy Traders)能源交易良好行为准则》作为补充。
欧洲的电力市场监管理念是,既需要开放的道德标准,也需要具体的规则。开放的道德标准可以促使市场参与者遵守更为具体的行为义务,而具体规则侧重于几个重点方面,而且相关的定义和概念更为明晰。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除了需要遵守上述市场行为制度之外,还需要在内部建立一套规范来约束公司的代表人,确保他们遵守相应规则,有助于公司事先管理法律风险。
欧盟法律和其他规定的内容和思想是趋同的,但是对应的层次不同。因为过去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范围有限,所以欧盟市场行为制度的管辖范围是有限的。但是,一个参与者或市场在欧盟层面不受管制并不意味着它将完全不受管制。由于有行业自律的存在,很多方面都在电力交易所的运营商通过合同规定了,例如禁止内幕交易,禁止市场操纵,以及市场行为义务等。
一、欧盟电力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欧盟用于监管电力市场行为的法律制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MiFIDR/MiFID II,EMIR;
(2)REMIT;
(3)MAR/MAD II;
(4)洗钱指令。
下面将逐一介绍。
1.衍生品:MiFIR / MiFID II,EMIR
MiFIR(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gulation)即《金融工具市场监管》,MiFID II(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即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这两个法律适用于监管电力金融衍生品,内容包括交易报告要求、报告流程、商品衍生品的头寸限制等。
EMIR(European Market Infrastructure Regulation)即《欧洲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规定所有交易对手均需要向贸易信息存储库(trade repository,TR)报告其衍生品合约的详情。
区别:
虽然看似MiFIR / MiFID II和EMIR有重叠,但是实际上对于一个衍生品交易来说,要根据两种规定分别报告其交易,而且报告具体内容也是有一定区别的。
(1)在报告内容方面,虽然两种规定下的报告内容存在一定的信息重叠,主要包括交易的执行(如执行时间,数量,价格等)以及金融工具的数据方面(金融工具分类CFI和国际证券识别码ISIN),但是MiFIR交易报告在客户识别方面要求更多的细化信息,而EMIR报告要求与抵押品相关的数据。此外,EMIR要求公开合同的每日估值,MiFIR则没有要求。
(2)在报告对象方面,MiFIR报告需要根据相关的报告机制(Approved Reporting Mechanism,ARM)提交数据,或直接提交给国家主管当局(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y ,NCA)。EMIR报告则需要发给贸易信息存储库。
(3)在报告的目的方面,EMIR专注于降低系统性风险,并帮助防止未来金融系统崩溃,而MiFIR则专注于监测市场滥用,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当然,市场参与者可以将MiFIR和EMIR报告委派给同一个第三方,就不必生成两个单独的数据流,以节约时间。
2.批发市场:REMIT
REMIT(Regulation on Wholesale Energy Market Integrity and Transparency)即能源批发市场诚信和透明度法规,旨在提高欧洲能源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同时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目前所有电力批发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守REMIT。
REMIT主要有四个部分:
禁止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市场参与者向其主管国家监管机构登记的义务;
市场参与者有义务报告批发能源市场交易并公布内幕信息;此外,目前对于某些不属于EMIR管辖的合同作出了额外的报告要求(比如现货交易,与天然气或电力的实际供应有关的交易等)。
授权欧洲能源监管机构ACER(The Agency for the Cooperation of Energy Regulators)实施REMIT,尤其是监控市场,收集交易报告和登记市场参与者的权力。
REMIT旨在反映信息披露与市场滥用问题之间的联系,以及物理市场与衍生品市场之间的联系。例如,REMIT要求“安排交易的专业人员”要采取行动,以防止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这些人员至少包括各种交易所(例如能源交易所和中间商)。首先,他们必须建立有效的程序。其次,这些人员,在有合理理由怀疑某项交易可能违反内幕交易禁令或市场操纵禁令时,必须立即将其上报国家监管机构。因此,这些专业交易人员应该时刻注意可疑的交易。欧洲能源监管机构ACER提供了关于可疑交易的指导。
【能源批发市场监管框架】
实际上,包含REMIT在内,批发能源市场的滥用监管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通过一般金融市场立法;
(2)通过禁止批发能源市场的特定滥用行为;
(3)通过竞争法。
其中,一般金融市场的市场完整性和披露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等主体,此类法律的管辖范围取决于公司的活动领域、合同的性质、合同签约方等方面。针对批发能源市场的具体滥用做法则由REMIT规定。REMIT与适用于金融市场的规则的思想相一致,但考虑了批发能源市场的具体特征。
3.市场操纵和市场滥用:MAR/MAD II
MAR(Market Abuse Regulation (Regulation 596/2014))/MAD II(Market Abuse Directive)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法规,取代之前的MAD。该法规规定了欧盟检测和预防金融市场滥用的框架,规定了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并包含金融市场非法行为的概念:内幕交易,非法披露内幕信息和市场操纵。此外,还将市场滥用制度和操纵扩展到商品衍生品市场和欧盟的碳排放配额,以及有关高频交易(High-Frequency Trading,HFT)的规定。
4.洗钱指令
洗钱指令(Anti-money LaunderingDirective)主要监管金融机构,包含洗钱行为的防止和执法等方面。
二、EFET能源交易良好行为准则
如前面所述,《EFET能源交易良好行为准则》是上述制度的补充。该准则旨在反映以下观念:行为诚信;尊重他人;开放的沟通;专业性;遵守真正开放可持续的批发市场的精神。所有新的EFET会员公司在申请会员资格之前都必须先签署10条原则,规定EFET会员公司有以下合同义务:
1.能源交易的基础是尊重自由公平竞争;
2.不进行任何相当于市场滥用,市场操纵或欺诈的活动,并且不传播任何已知或强烈怀疑是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3.按照既定的市场惯例和交易对手的预期标准相互对待;
4.公正诚信地对待客户,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任何利益冲突;
5.有效组织能源交易业务,尊重员工职责分工,并对交易职能进行严格控制;
6.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和能源交易关键风险管理的程序;
7.制定合规政策,规定公司与履行其能源交易职能有关的所有法律,监管义务以及相关的公司治理规则的程序;
8.确保交易者具有适当的资格和适当的监督以履行他们的职责,包括在适当情况下进行行业检查;
9.禁止员工在任何情况下收受贿赂和其他腐败行为;制定收受礼品和招待政策,强调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做法;
10.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审计惯例,维护与交易和风险相关的账目。
总结
在我国电力市场监管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1)建立完善的交易报告机制,包含什么时间、向谁报告、报告内容、如何分析等。尤其对于场外中长期交易,可以参考REMIT,批发市场的交易需要报告给监管机构或授权机构,内容可以包含价格和电量、交割日期和时间、交易各方、交易的受益人及其他方面相关信息。监管机构或授权机构负责收集、存储数据,并分析潜在的市场不当行为(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在必要时向相关机构和主体适当披露。
此规定将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防控市场操纵等扰乱市场的行为,降低电力市场风险。
(2)建立行业公认的市场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市场行为准则,包括电力市场设计和运作的核心原则、市场主体良好市场行为的定义、各个市场主体和交易机构的义务等。这些原则不具备法律约束,但是可以起到行业自律的作用。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此准则可以不断滚动更新。
(3)建立相应的调查机制和惩罚机制。关于调查机制,如果市场监管机构或运营机构怀疑市场主体有违反规则或法律的行为,可以启动调查: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违反法律,则要上报上级机构或相关机构;如果仅违反规则但不违法,可以自行进行惩罚。关于惩罚机制,对于违反规则的市场主体,可以综合考虑违反的严重性、对其他市场行为方造成的损害、对市场完整性的影响、违反的次数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发布非公开警告、发布公开警告、处以罚款等不同层次的惩罚。
【作者简介】
刘润泽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2015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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