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电力交易政策正文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可参与!浙江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售电市场交易规则再征意见

2019-03-25 15:36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电力交易售电市场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六)电力用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投产时间、用电电压等级、最大生产能力、年用电量、月度用电量、电费欠缴情况、产品电力单耗、用电负荷率等;直接交易需求、价格等信息;市场交易电量完成情况、电量清算情况、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第一百二十七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市场信息主要通 过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披露。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并为其他市 场成员通过交易平台、电力交易机构网站披露信息提供便利。 各类市场成员按规定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电力交易机构网站 披露有关信息,并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能源监管机构、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电力市场成员不得泄露影响公平竞争和涉及用户隐私的相关信息。

市场合同成交价格、市场主体申报价格等信息属于私有信息,电力交易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保密。因信息泄露造成的市场波动和市场主体损失的,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等组织调查并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市场干预

第一百二十九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可做出中止售电市场交易的决定, 并向市场交易主体公布中止原因。

(一)售电市场未按照规则运行和管理的;

(二)售电市场交易规则不适应市场交易需要,必须进 行重大修改的;

(三)售电市场交易发生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的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四)电力交易平台、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发 生重大故障,导致交易长时间无法进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市场交易不能正常开展的;

(六)售电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的。

第一百三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可以进行市场干预。

第一百三十一条市场干预期间,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详细记录干预的起因、起止时间、范围、对象、手 段和结果等内容,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 监管办备案。

第一百三十二条当面临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或紧急状态时,可暂停 市场交易,全部或部分发电量、用电量应执行指令性交易, 包括电量、电价,并免除市场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当市场秩序满足正常售电市场交易时,

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向市场交易主体发布市场恢复信息。

第十二章 争议和违规处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本规则所指争议是市场成员之间的下 列争议:

(一)注册或注销市场资格的争议;

(二)市场成员按照规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争议;

(三)市场交易、计量、考核和结算的争议;

(四)其他方面的争议。

第一百三十五条发生争议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及浙江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方式有:

(一) 协商解决;

(二) 申请调解或裁决;

(三) 提请仲裁;

(四) 提请司法诉讼。

第一百三十六条市场成员扰乱市场秩序,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由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 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市场准入资格;

(二) 滥用市场力,恶意串通、操纵市场;

(三)不按时结算,侵害其他市场交易主体利益;

(四)市场运营机构对市场交易主体有歧视行为;

(五) 提供虚假信息或违规发布信息;

(六) 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

(七) 其他严重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售电市场监管办法由浙江能源监管办 另行制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本规则由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 江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如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交易查看更多>售电市场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