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售电公司注意!新疆电力运营合同签订与备案出新规!

2019-02-27 08:29来源:新疆能监办关键词:电能交易售电公司微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能监办日前发布了《新疆区域电力运营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业务类别合同分为营销类、交易类、调度类、输(配)电服务类及其他类合同。

合同相关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及时向能源监管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地州供电公司签订的,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归集和备案;局域电网企业、趸售县(团场)供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微电网企业在其配电区域内签订的,由局域电网企业、趸售县(团场)供电公司、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微电网企业分别负责归集和备案。

市场成员提供虚假合同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该办法适用于新疆区域内的所有市场成员。

详情如下:

111.jpg

     新交易员 (1).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能交易查看更多>售电公司查看更多>微电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