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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争取2019年底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千亿千瓦时

2019-02-12 09:16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市场化交易输配电价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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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实施好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切实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设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扩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企业上市,着力提高直接融资。完善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逐步扩大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按照合理比例分担风险。扎实开展“银税互动”,创新因税获贷融资产品。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探索应用“信易贷”等信用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专业化金融管理服务。(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0户、限上企业400户。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集中政策资源滚动培育100户民营小巨人企业。由各重点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培育一批本产业领域细分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充实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内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500户。落实“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引导提升1个百分点”支持政策。年内组织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以上,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制定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指导服务,为有条件上市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各地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产品供需对接活动。举办好“滇产名新特优产品全国行”等系列产销衔接活动。持续开展“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推动“10大名品进京、入沪、到港、闯中东”系列推介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快“云品荟”等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建设。继续对在云南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且排名前列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奖励。继续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或设备总包、工程承包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省财政对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8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对省内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投保给予全额保费补助。(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四)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启动“美丽县城”建设,用3年时间分类、分批、分期对全省县城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完善县城基本功能、美化生态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干净、宜居、有特色的目标,形成最美丽省份重要支撑、全域旅游重要目的地、县域经济发展重要载体。加快对老城区、老社区、老厂区、老街区改造升级再利用。以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为重点,稳步推动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厕所革命”,2019年新(改)建城市公厕1000座,全面消除城市和乡镇镇区旱厕。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55座,建设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500千米。大力推进滇中地区撤县设市(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细化方案,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推动建设1万个美丽乡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研究出台推进“一县一业”建设指导意见,配套出台支持产值5000万元以上特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措施。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加快临翔区茶产业等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六)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确保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入住新房,新增34.5万人搬迁建设任务年内基本完成;认真落实后续配套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措施,确保搬迁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不折不扣落实产业扶贫等政策,发展一批集中养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持打造一批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示范村,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793个。借助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社会扶贫等机制,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上海、广东等市场,进入挂钩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省扶贫办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着眼国内市场稳就业促消费

(十七)积极稳定当前就业。密切关注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和省内企业用工情况,制定稳定就业应急预案。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返还,27个深度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给予返还。实施“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年内完成3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1万人次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展好“云嫂入沪”等转移就业合作项目。完成“一部手机找工作”开发并投入使用。着力发挥“双创”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不少于8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20万人以上;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增加高品质供给促进居民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高居民吃穿用消费。推进“明厨亮灶”,打造滇菜餐饮品牌、特色餐饮聚集地,大力发展中央厨房加工配送、社区食堂助餐。提升景区导游导览、刷脸扫码入园、智慧厕所等基础服务功能。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研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康养小镇试点建设初见成效。(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九)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推动宽带网络升级,加强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光缆、国际通信枢纽建设,完善4G网络建设,启动5G网络区域性试点。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精心策划组织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七彩云南马拉松系列赛、“七彩云南·一带一路”国际足球公开赛、东川泥石流汽车越野赛等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市、区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强化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安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

(二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2019年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深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滇中地区及大理、文山压缩到3个工作日,其他州、市中心城市压缩到5个工作日。制定企业注销指南,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大对守信失信企业联合奖惩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一)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及时发布云南省新时代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要点。研究并细化落实人员、车辆、货物、资金进出境便利化举措,推动跨境旅游、跨境物流、跨境结算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出台创新性措施,全力支持建设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边境口岸发展跨境电商产业。以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为重点,巩固扩大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快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东、欧洲、澳洲等市场。探索实行预约通关制度,持续推动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力争业务综合应用率达85%,全省口岸进出口额突破300亿美元。加快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做大做强跨境肉牛产业。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积极参与中缅经济走廊、中老泰经济走廊建设,大力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工业园区、铁路公路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持续推广自贸区可复制经验。继续对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的省内企业,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按项目主体设备(包括技术、软件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办、省能源局、昆明海关配合)

(二十二)狠抓落实稳预期。省直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宣传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工作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稳定投资者预期、稳定社会民众预期。各地各部门每季度末向省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本意见落实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各地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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