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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9年底前力争完成煤改电目标任务

2019-01-23 10:12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煤改电合同能源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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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获悉,陕西西安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能,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2019年底前力争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

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严格落实水泥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制度。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参加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继续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培育电能服务业,推动电能管理服务和能效服务,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智能用电水平。落实峰谷电价激励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减少系统峰谷差。完善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提升电力应急响应水平。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执行国家失信黑名单制度,将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的失信行为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优惠流程。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动政府机构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其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视同能源费用支出。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发展。

详情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能源消费“双控”和治气、治水、治土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006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540万吨、1.007万吨、6.921万吨、5.912万吨,比2015年分别下降18%、18%、25%和2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8%以上。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为契机,对标“中国制造2025”,实施“1751战略”,依托重大项目,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聚焦绿色制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严格执行《陕西省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实施“6—10—2”行动,打造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无人机、卫星应用、机器人等10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力争形成万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依托西安隆基硅、国电投等骨干企业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依托金风科技、盾安电气等骨干企业加快3兆瓦以上风电装备整机产业化,依托比亚迪、陕汽集团、三星环新等骨干企业建设三星SDI汽车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示范基地,推动引领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加速发展。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5%和6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等)

(五)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执行《工业及民用燃煤(DB61 1099—2017)》我省地方标准,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污水源热泵等适用技术,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能,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0%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左右,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农林委、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在重点行业推行能效对标,推进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实施百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程,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节能考核体系。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末降低20%左右,形成不少于8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

(七)推动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低能耗、被动式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工作,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动绿色施工方式,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引导装配式企业、科研院所产学研相结合,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稳步发展。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50%。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抗震加固、安装电梯)。推进浅层地热能、中深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新建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3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机关事务局等)

(八)促进交通节能。深入开展绿色交通城市创建活动,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以“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快干支微”层次合理的常规公交线网体系,实现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形成城市轨道、公交、公租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60%以上。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设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到2019年底全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到2020年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7%。(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投资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星级宾馆、物流仓储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宾馆和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企业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化石类能源消费。到2020年实现商贸旅游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营业面积能耗降低16%。(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

(十)促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市农村地区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林委、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科技局、西安城投集团等)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率先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桩等设施。2019年底前力争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市公共机构改造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开展数据中心(机房)能效评价,有效实施节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逐步实现数据中心(机房)PUE≤1.5。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10家能效领跑者。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开展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建立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为主的评价考核体系。继续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推动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淘汰,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

(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快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能效提升改造,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每年开展在用锅炉能效测试100台以上,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全覆盖。加强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推广电梯节能技术应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机关事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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