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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大增量配电和售电等领域开放力度 禁止排斥、限制和歧视民间资本行为

2019-01-10 11:0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售电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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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致力先行先试,打造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73.加快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取离岛免税政策尽快落地。争取在平潭设立台湾农渔产品免税交易市场。

74.支持平潭“一岛两标”建设,推动两岸职业资格采认工作。支持平潭分期分批对两岸职业资格目录、级别、标准条件进行比对。按规定对可采认的职业资格,由平潭发给相应的采认证明,在全省使用;对两岸差异较大而无法采认的,鼓励台湾居民参加向其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75.积极采取“准入标准+备案清单”的管理模式,对经台湾地区监管部门批准、但未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口注册的台湾地区产的医疗器械,争取在平潭台资医疗机构内试点使用。鼓励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内独资或合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开设诊所、门诊部、医养结合机构等。

76.支持将平潭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升级为两岸经贸数据交换中心。加快建设海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隔离处理中心。进一步扩大台湾进口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范围,扩大实施“源头管理、口岸快放”模式,探索实施快速放行。

77.在我省自贸试验区新设立的台资企业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可用台胞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可选择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等币种注册,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78.支持更多台资银行来闽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的银行、全牌照证券公司等机构,支持闽台合资保险公司拓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保险营业机构。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两岸合作、专业服务台资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79.支持平潭各金融机构试点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台湾地区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争取已在特殊经济区域试点的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政策扩大至自贸试验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在闽台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推动两岸征信合作,在全省推广台胞台企征信查询业务。

80.台湾居民来闽就业创业,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居民可报考我省相关事业单位岗位。探索通过特聘方式,招聘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到我省自贸试验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

81.在我省注册的台资机构和企业经批准可兴办学前教育。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可通过特聘、购买服务、短期交流等方式来闽从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生物等学科教学。

82.将台胞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逐步实现电子台胞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便利台胞在闽银行开户、入住酒店宾馆、办理搭乘飞机动车手续、网上预约就医。积极争取国家移民管理局给予台胞证“实名”、“实人”、“实证”认证等方面的数据支撑。

八、聚焦群众关切,破解民生难题补齐民生短板

83.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政府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鼓励多种形式办园。落实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鼓励用地紧张的县(市、区)在中心区域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幼儿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利用闲置资源,通过法定程序改变使用功能,改建普惠性幼儿园。

84.深化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进“名校带弱校”,鼓励名校通过办分校、托管等多种形式输出师资、管理、教学及校园文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招生录取机制。

85.加大教职工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鼓励各地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专项用于“产假式”缺编、老龄化及结构性缺员等教师补充,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在中小学校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控制数内人员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86.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工资总额管理、绩效分配、“人员控制数”管理、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幅,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新型服务体系。

87.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和医疗服务公平可及,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88.建立健全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实以量换价,实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完善医保采购谈判机制,降低药械虚高价格,健全药品采购和使用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药品供应质量和品种需求。

89.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改革范围,2019年将省属、福州和厦门市的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纳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省公立医院。建立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调剂平衡机制,按照“省级统筹调剂,分级管理使用”的原则,2019年先行建立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制度,逐步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逐步缩小医保待遇差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升级完善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省内外异地刷卡即时结算。加快建设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推动医疗卫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便民惠民、监管到位。

90.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将养老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形成投入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专业化的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有效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鼓励各地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91.推进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厦门已经纳入省级统筹基金统收统付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六统一”。扩大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92.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指导各地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人口流动变化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区域发展时序、片区房价调控目标,合理确定每个片区的土地供应和出让宗地控价目标,细化调控举措,促进供求平衡。

93.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提升人才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用地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的比例。福州、厦门要加快投放足够数量的人才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增加有效供应。发展住房租赁,规范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跋山涉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对标一流、奋力先行,结合实际推出更多“新、实、深”的创新举措,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大突破,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宣传解读,密切协调联动,以滚石上山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大动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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