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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功能指南(试行)》

2018-12-14 16:23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电力市场现货试点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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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功能指南(试行)的通知》,通知中称,第一批8个现货试点地区,根据经专家论证后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方案和运营规则,参照《功能指南》,结合实际,制定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具体功能要求和系统建设方案,履行有关程序后实施。条件较成熟的非现货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功能指南》,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结合现货试点地区探索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总结完善《功能指南》,适时推动出台相关标准。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

现货结算功能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18〕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集团,三峡、国投、中核、中广核、华润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按照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以下简称“现货试点”)有关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功能指南(适用于分散式电力市场)》(试行)、《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功能指南(适用于集中式电力市场)》(试行)、《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结算功能指南》(试行)(以下统称《功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实施。

一、第一批8个现货试点地区,根据经专家论证后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方案和运营规则,参照《功能指南》,结合实际,制定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具体功能要求和系统建设方案,履行有关程序后实施。条件较成熟的非现货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功能指南》,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结合现货试点地区探索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总结完善《功能指南》,适时推动出台相关标准。

二、现货试点第一责任单位应加强对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系统建设的指导,及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系统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通过后投入运行。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应根据审定的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现货结算具体功能要求和系统建设方案,按分工负责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电网企业应给予充分的人、财、物支持,确保系统建设按现货试点地区市场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和结算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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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电力市场运营系统现货交易(适用于分散式电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成员管理、数据管理、市场申报、信息发布、双边合同分解、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平衡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安全校核、市场评估分析、市场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市场成员服务和系统管理等功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构成本指南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然而,鼓励根据本指南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 号)《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7 号)《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318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36 号)《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 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批发市场 Wholesale Electricity Market发电商和大用户/售电商之间进行大宗电力交易的市场。

3.2 电力零售市场 Retail Electricity Market

2指允许电力零售商进入市场,中小电力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供电商的售电侧市场形态。

3.3 电能量市场 Electric Energy Market以电能量为交易标的物的市场。

3.4 实物合同 Physical Contract

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供需情况自行签订,并要求按照合约条款以实物而非现金交割执行的合同。

3.5 金融合同 Financial Contract市场参与者以电力及其衍生品为标的,进行购买、出售、出借、互换或回购等交易的协议,交易形式包括差价、远期和互换等。电力金融合同仅约定财务交割责任,不作为市场主体发用电计划制定依据。

3.6 差价合同 Contract for Difference(CfD)

根据事先约定的合同价格以及合同交割对应的市场价格(如现货价格)之差进行结算的一种金融合同。

3.7 市场成员 Market Member

电力批发市场的参与者和利益攸关方。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运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

3.8 分散式电力市场 Decentralized Electric Power Market电力市场模式之一,主要以中长期实物合同为基础,发用双方在日前阶段自行确定日发用电曲线,偏差电量通过日前、实时平衡交易进行调节的电力市场模式。

3.9 集中式电力市场 Centralized Electric Power Market电力市场模式之一,主要以中长期差价合同管理市场风险,配合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电力市场模式。

3.10 中长期交易 Medium and Long-term Transaction对未来某一时期内交割电力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包含数年、年、月、周、多日等不同时间尺度。中长期交易合同包括实物合同和金融合同。

3.11 电力现货市场 Electricity Spot Market通过交易平台在日前及更短时间内集中开展的次日、日内至实时调度之前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货市场交易标的物包括电能量、调频服务、备用服务等。

3.12 安全约束机组组合 Security Constrained Unit Commitment(SCUC)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性约束的条件下,以社会福利最大化或系统总电能供给成本最小化等为优化目标,制定多时段的机组开停机计划。

3.13 安全约束经济调度 Security Constrained Economic Dispatch(SCED)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性约束的条件下,以社会福利最大化或系统总电能供给成本最小化等为优化目标,制定多时段的机组发电计划。

3.14 安全校核 Power System Security Analysis

对检修计划、发电计划、市场出清结果和电网运行操作等内容,从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角度分析其安全性的过程。分析方法包括静态安全分析、暂态稳定分析、动态稳定分析、电压稳定分析等。

3.15 辅助服务市场 Ancillary Service Market为维护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等提供除正常电能生产、传输、使用之外的市场化辅助服务的市场,包括调频、备用、无功调节、黑启动等市场。

3.16 节点边际电价 Location Marginal Price(LMP)在现货电能交易中,为满足某一电气节点增加单位负荷导致的系统总电能供给成本的增加量。节点边际电价由系统边际电价、阻塞价格和网损价格三部分构成。

3.17 系统边际电价 System Marginal Price(SMP)在现货电能交易中,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逐一成交电力,使成交的电力满足系统负荷需求的最后一个电能供应者的报价。

3.18 分区边际电价 Zonal Marginal Price当电网存在输电阻塞时,按阻塞断面将市场分成几个不同的分区(即价区),并以分区内边际机组的价格作为该分区市场出清价格,即分区边际电价。

3.19 日前市场 Day-ahead Market运行日提前一天(D-1 日)进行的决定运行日(D 日)机组组合状态和发电计划的电能交易市场。

3.20 日内市场 Intra-day Market运行日(D 日)滚动进行的决定运行日(D 日)未来数小时调度机组组合状态和发电计划的电能交易市场。

3.21 日内连续交易 Intra-day Continuous Trading日前市场出清后至运行时段前 30 分钟(时间可设置),为方便市场参与者进一步调整发用电平衡而开展的连续交易。

3.22 平衡市场 Balancing Market

市场运营机构为平衡偏差电量而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

3.23 市场数据申报 Market Information Declaration市场主体按照现货市场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申报各类数据信息,包括静态属性注册数据、运行技术参数和经济性参数等。

3.24 市场注册 Market Registration

指市场交易成员将用于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相关的信息和资料提交给市场运营机构并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过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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