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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银川经开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业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7-11 14:1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增量配电配售电业务招标采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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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业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代理机构为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项目业主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开优选,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业务项目(二次)。

1.2项目概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是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宁夏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区。银川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银川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与开发区建设及经济发展有关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自主式开发。银川经开区规划控制面积83.0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约37平方公里。已形成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东区,培育发展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与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的南区,现代装备制造、战略新材料及都市产业为主的西区,培育发展信息技术、新媒体和通讯技术为主的TMT育成中心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及发展能源化工下游延伸产业为主的横山工业园、金凤工业集中6个区块。

经过多年的发展,银川经开区形成了以战略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都市产业为主的改革开放的引领示范园区。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市委、政府提出的“高端定位、绿色发展、合作创新、提升水平、提质增效、引领示范”的发展要求,以两化深度融合和绿色制造为切入点,全力聚集优势创新,加大绿色企业培育力度,狠抓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了银川经开区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集成化、服务化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了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和企业集群,拉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经开区共注册各类企业6700余家,其中工业企业268家,规模以上企业79家;高新技术企业42家,占全区44.2%;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04家,占全区20%。2017年,经开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31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7亿元,实现财政收入(税收收入)11.4亿元。

银川经开区作为发展外向型的重要窗口,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助推器,是推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银川实现良好扩散、示范和推动作用的重要舞台。今后将继续按照“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端定位、绿色发展、合作创新、提升水平、提质增效、引领示范”的发展要求,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新材料、特色健康消费品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四大产业,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新模式转变示范、发展新动能形成示范、开放绿色发展示范,立足打造全区绿色发展示范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创新驱动引领区和转型升级示范区。全力推进与北京经开区的战略合作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做除法”等重点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当好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争当全区工业园区的排头兵,全面开创经开区“二次创业”跨越提升的新局面。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要求及原则,最终形成《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银川经开区增量配电区域,含经开区南区的TMT育成中心和iBi育成中心区域和经开区西区,规划面积34.95平方公里。其中:南区的TMT育成中心和iBi育成中心规划面积4.27平方公里,TMT育成中心规划面积3.2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通达南街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包兰铁路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区域;iBi育成中心规划面积1.02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湖畔路以南区域;经开区西区,规划面积30.6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沿包兰铁路以西、银西铁路以南、宏图街以东、经天路与同心南街东侧区域。增量配电业务从TMT和iBi开始有序开展,具体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经开区管委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社会资本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成为本项目的项目业主,承担试点区域内220kV及以下的高压和中压配电网投资、融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等工作。

1.3项目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存量资产

1.5 项目模式

银川经开区作为授权主体,主导本项目实施。

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确定项目社会资本成交供应商。

项目采用BOO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

依据电力体制文件要求,本项目拟由银川经开区平台企业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及关联企业、社会资本成交供应商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并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由项目公司股东单位按比例出资,其余投资额由项目公司通过债权融资等方式自筹。本次仅就项目公司中41%的社会资本供应商股份公开竞争性磋商确定。

1.6 存量资产处置

经政府认定已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相关投入经评估后,由产权单位作为出资注入项目公司,超过出资部分由项目公司收购、承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除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净资产总额不低于相应区域内增量配网远景规划预计总投资额的1.2倍(联合体供应商要求其中任一成员单位的净资产值不低于拟占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相应的配网远景规划预计总投资额的1.2倍)。(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应资料复印件);

(2)应拥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开展配售电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供应商不得存在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争。

本项目鼓励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联合体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指明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中标后组建投资本项目的SPV公司的股权比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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