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观茶君按:在电力行业里,资产无偿移交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在这里,观茶君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总结了几个一般性的问题,并尝试着做了一点思考和分析。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思考是非常初步的,并不适用于个案。在具体实践中,个案呈现出鲜明的个性化特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的不同,针对同一问题所得出的结论会有很大差异。本文权当抛砖引玉,欢迎圈内、跨圈人士共同探讨。今天刊出的是本文的第三部分。第一部分见《签订了无偿移交协议,产权就归电网吗?| 电力资产无偿移交问题探讨(上)》,第二部分见《无偿移交协议签署后,可以撤销吗?| 电力资产无偿移交问题探讨(中)》
问题六:同样是用户实际出资建设的电力资产,权属有什么不同吗?
由用户实际出资/垫资建成的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的电力资产,据观茶君了解到的实践中的操作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
电网企业与用户签订《工程建设协议》或《垫资协议》或《合作协议》,约定:①电网企业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核准手续,取得各类许可及批件;②用户无息向电网企业垫资,工程决算金额由用户多退少补;③电网企业附条件的返还垫资款,如当负荷容量达到某个标准后;④工程建成后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电网企业。
情形二:
电网企业与用户签订《工程建设协议》或《合作协议》,约定:①用户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核准手续,取得各类许可及批件;②用户负责处理项目占地清赔协商等事宜;③用户承担项目建设所有费用;④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电网企业。
情形三:
在公共区域内,尚无主体组织进行征地等前期手续即按电网要求进行配电设施建设,用户建成后签署无偿移交协议移交电网,移交后电网组织送电。
上述情形,电力资产都由用户实际出资,不同在于项目核准手续的办理主体,即相关批复文件的取得主体不同。从法律关系及资产权属角度,虽同为实际出资方,但资产权利归属却有别。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可通过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两种方式取得。
针对情形一,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电网企业因“合法建造”行为取得所有权,为权属人。用户的垫资行为与电网企业形成债的关系,用户可根据合同关系要求电网企业返还垫资款,而不能主张对所垫资建设资产的所有权。
针对情形二,同样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用户因“合法建造”行为取得所有权,为权属人。至于电网企业能否因《无偿移交协议》这一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则应以其是否履行登记或交付手续来认定。
至于情形三,观茶君认为可以参照情形二理解即可。
看来,是否以“业主”身份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结果大不同。
问题七:与小区开发商签署的《资产无偿移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5号)对用户资产的界定,“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小区配电设施形成的资产”属于用户资产类别之一。
对于新建住宅区域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如其投资摊入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业主共有,通常由开发商与电网企业签订《无偿移交协议》,将配电设施无偿移交电网企业运行管理。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小区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是合法权利人,有权与电网企业签署《无偿移交协议》。开发商与电网企业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构成对业主资产的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即,接收小区无偿移交的资产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资产无偿移交协议,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在得到业主追认后,该合同方为有效。
问题八:“不签署无偿移交协议就不供电”,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在观茶君所了解到的《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中通常有“用户供电工程接电日为资产移交的基准日“这类条款表述。经有关主体介绍,实务中大量存在电网企业以用户签署《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为接电供电的条件、否则就不供电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应如何认定该行为的性质及效力呢?
资产移交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合同行为。依据《民法总则》(或此前适用的《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资产无偿移交应秉持用户自愿移交的基本前提。如果作为合同主体一方的电网企业以“不无偿移交就不供电“要求用户签署《无偿移交协议》,那电网企业的行为则具有违背自愿原则之嫌。电网企业是否会因此面临法律风险?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如果电网企业“不无偿移交就不供电“的要求被认定具有胁迫性,那么用户有权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主张变更或撤销《无偿移交协议》。
当然,撤销无偿移交协议的主张是否得到支持,还要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裁定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光伏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光伏新增装机为216.88GW,同比大增148%,相当于2019-2022年国内新增装机量的总和,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这一趋势不仅为光伏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催生了对专业
随着《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政策的推进,各行业国产化进程迅猛发展。智慧电网作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当仁不让;各设备公司全网匹配,要求做到全国产化。金升阳作为技术引领型企业积极响应政策,关注用户所需,依托产研实力,为电力行业各细分领域提供更可靠、更高效的一站式电源解决方案为
近日,长春联通携手国网长春供电公司、华为在吉林省电力5G+能源实验室开通全国首个电力行业5G-A3CC(三载波聚合)测试站点,成功完成5G-A3CC测试验证。3CC作为5G-A的关键技术,聚合三个不同频段的无线频谱资源,升级用户无线带宽。此次验证中,采用3.5GHz32TR200M+2.1GHz8TR40M的三载波聚合组网方案,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5%(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下降0.08%。1—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3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2%,制造业增长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
·ABB与多所优质职业院校共同开发《智能供配电技术》教材正式出版·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持续为电力行业培养复合型人才z在我国迈向能源强国、制造强国的过程中,数字技术和绿色低碳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两大核心。推进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产业和相关人才的支撑。因此,加快“双碳”人才队伍建
4月9日,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电力行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旨在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重大决策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
一张图带你看电气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各等级证书,看看你能考下来哪一个!一入电气深似海,从此休假是路人,加班加到心累,考证考到白头。1.电工证、安全员等:适合刚入行的,中专高中等学历、工地施工等人员考取,入门白送级证书。2.二级建造师:从业人数多且需求大,每年考试人数几百万人,各省考试难
电力行业证书种类繁多,为了帮助各位“电力人”详细了解,小编特别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电力行业相关的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注册建造师证书:该证书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于晋升经理职位非常有帮助。注册造价师证书:该证书市场需求大,资深造价师是企业争抢的对象。注册监理师证书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
电力工程施工需要哪些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是一个高风险、高安全要求的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所有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获得相应资质审定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电力工程施工而言,相关的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鄂托克旗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鄂托克旗能源局积极推动专项行动按期开展。旗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海蜚现场调研鄂尔多斯双欣环保余热发电扩建煤棚项目。4月10日起,聘请3名电力安全专家安全检查15家电力企业,为本次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筑牢基础。
为深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会暨涉网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增强华北区域共同维护区域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华北能源监管局牵头联合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监管办,省级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
数智化坚强电网通过集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使电网更加智能、安全、可靠、绿色、高效,并实现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ESG理念强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鼓励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承担环境和社会责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两者在提高社会福祉、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长期
随着电力系统的变革推进和电力敏感型用户的增加,电力用户从“用上电”向“用好电”的诉求转变愈加明显,电能的高质量供应问题备受关注。伴随着供用电系统高度电力电子化的发展趋势,电力负荷用电设备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力用户为满足其对产品的个性化、多样性生产需求,更大规模地采用了以计算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一步规范电网公平开放行为。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江苏能源监管办近日部署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全省推进“获得电力”提质增效现场工作会,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总结近年来全省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和频繁停电整治工作成效,交流经验,推动频繁停电治理常态化和“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河南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供电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的要求,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江苏供电企业可靠性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2018年制定的原《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进行了修订。看到新修订的《办法》后,不少人向观茶君表达了失望,认为
3月28日,安徽省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工作方案(皖发改产业〔2024〕145号)。要求,到2025年,形成多项车网互动技术标准,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并且,到2030年,参与制修订多项车网互动国家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电力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市场、电
致函发改委全文:完善价格政策,支持配电改革观茶君按:针对配电价格中存在的问题,观茶君团队曾于2020年7月致函国家发改委,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发改委于当年9月复函观茶君团队负责人展曙光律师,表示将优化输配电价结构,完善相关政策。对此,电力法律观察发布了相关消息,见:(来源:微信公众号
国家发改委近日连发两遍《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分时段”签约,并明确指出将促成“放开两头、管住中间”(X+1+X)的能源网络格局形成。对此,业内人士预测,“分时段”签约或是为现货市场建设“铺路”。不过,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配套文件《电力交
很久没看到这么原始的需求侧响应了——拉闸限电。湖南硬缺电,浙江以“双控”之名行“拉闸限电”之实,内蒙古乌兰察布地区用电缺额300万千瓦,华中缺电已是旧闻。还会有其他省吗?据说还不少。(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原因很简单。就湖南来说,供给侧:特
“本交易公告及各附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未经交易中心许可,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在公众媒体转载、转帖或发布。”看到某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公告中的这一声明,有不少小伙伴问观茶君:这则声明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有人违反声明、在公众媒体发布了交易公告,会承担法律责任吗?(来源:微信公
缺电了!在“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都位列世界第一”的炫目成绩之下,居然有浙江、湖南等多个省区缺电了!这怎么可能?观茶君跟很多人一样感到震惊。保障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电需求,不是电力行业应该承担的最基本任务么?(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有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涉及七个方面的23项任务中,《通知》明确列出三项与电价有关的举措:继续执行降价5%政策;完成输配电价核定,落实燃煤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业内专家表示,实
7月22日,由观茶君律师团队拟定的《关于尽快修订完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建议》正式提交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针对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问题,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观茶君律师团队研究认为,《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
近期,有多个增量配电项目的业主及相关单位告诉观茶君,配电价格特别是跟省级电网的结算价格问题已成为迈不过去的坎,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可能成为压垮很多项目业主的最后一根稻草。(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higuanchajun作者:观茶君团队)在初步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后,观茶君基本认可该观
对于拟议中的《能源法》,业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其中最大的期盼,就是希望凭借此部《能源法》的出台,推动能源体制、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分离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方面作出更明确的规定,真正破除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羁绊。(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作者:展曙光)垄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ID:Encoreport作者:享能汇工作室)距离上一次《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过去了13年。13年的时间谈不上沧海桑田,但中国的能源行业在这13年里也发生了翻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距离上一次《能源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过去了13年。13年的时间谈不上沧海桑田,但中国的能源行业在这13年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这一部备受各方关注、同时又意义非凡的法理性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