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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商户反映电价长期偏高 售电公司你怎么看?

2016-10-24 10:47来源:泸州新闻网关键词:售电公司电价电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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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四川泸州商户反应电费单价偏高,对此供电部门和业委会纷纷做出了相应的解释,对于部分地区出现的这种电价不均的现象,售电公司怎么看呢?

“我们这里的商户,长期按1.39元一度电向物业交电费,比其他商户电费都高,这合理吗?”日前,位于纳溪区云溪东路一段名都大厦的商户刘先生向川江都市报记者反映,希望能把“电费长期偏高”这事问清楚。

商户反映:电费长期偏高

刘先生介绍,他是名都大厦里的一位商户,来这里经营生意已有两三年。他记得,自从到这里做生意,就是按照每度电1.39元向物业交纳电费。

在交纳一段时间后,刘先生发现他们这里的商户交纳的电费“单价”比其他地方都高。一般来说,商业用电比居民用电电费高,这能够理解,但为什么同样是商户,比其他地段的商户交纳的电费“单价”还要高呢?刘先生说,他和其他商户的电费每个月交给物业,由物业统一收取后交给供电部门。“是不是物业故意把电费单价提高了向我们收费?”刘先生质疑。

供电部门:按照物价核定价格收取

那么,供电部门收取的电费“单价”究竟是多少?随后,记者打听到,刘先生所在区域为安富北辰配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区。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供区内的电价是按照纳溪区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标准收取的。

据介绍,刘先生所在小区使用的是箱式变压器,按照核定的箱式变压器商业用电价格标准为一度电1.0024元,供电部门也是按照这一标准向用户照实收取的。该负责人解释,由于该箱变小区为总分表计量,一般情况下都会产生损耗。估计这也是商户反映电费偏高的原因。

业委会:总分表计量损耗要分摊

近日,记者联系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熊宜军,他告诉记者,前期物业撤出小区后,从一年前开始,业主委员会接手管理小区,主要为居民提供代收水电气等服务。

对商户刘先生的质疑,熊宜军解释,开发商修建时就为该小区安装的箱式变压器,经过十多年运行后,会产生变损、线损等损耗,因此总表和分表之间的计量会有差异,这些损耗就要分摊到使用者身上。

熊宜军说,名都大厦有20户商户。因为有损耗,以前的物业按照1.39元一度电的标准收取商户电费。后来业委会接管后,电损分摊到商户,有时是1.40元/度以上,有时是1.30元/度出头,一段时间后平均下来基本就是1.37元一度电,“所以业委会就按照这个价格代收电费,不存在提价收费”。

“现在大家都盼着能尽快安装智能电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后,每户就能按实交电费而不用再分摊损耗了。”熊宜军说,为让大家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业委会也在跟居民、商户做工作,同时积极向供电部门申报,希望能尽快落实。

原标题:泸州:商户反映电价长期偏高 业委会回应总分表要分摊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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