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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试点】深圳奏响碳资产化“咏碳调”

2016-06-08 10:37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邹春蕾关键词:碳交易碳市场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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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第一个启动的碳交易试点,深圳碳市场对碳交易机制内涵的理解更加透彻,其在体系设计、政策监管、市场创新、开放透明等方面也极具样本意义。当前,在全国碳交易市场来临之际,深圳对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又有着更为长远的打算。

执法必严不是空话

2013年6月18日,深圳在中国率先启动碳交易,迈出了我国碳市场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目前,深圳碳市场二级市场交易成交量达1100多万吨,交易额达4亿多元,在首批七个碳试点中排名第二位。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7个碳试点的成交量普遍不大,主要是因为许多企业对碳交易、碳管理的认识不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此外,相比其他试点多以高能耗、高排放为主,深圳的管控企业大多为制造业,碳排放基数较小。可以说,这种产业结构和碳排放结构,决定了深圳的配额规模在全国最小,也限制了深圳碳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不过,即使在这样的基础上,深圳碳市场的配额流转率仍然表现不错,连续两年在全国碳市场排名第一。”由于深圳是全国首个启动的碳交易试点,参与各方对市场行情的把握相当不准,导致深圳碳交易市场启动之后的成交价格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变化。从开市首日的28元/吨,一路涨至140元/吨左右。

“不过,这种波动只出现在初期。随着履约期的到来,深圳碳市场的价格逐渐趋稳,在60~90元/吨波动。第一个履约期过后到目前为止,都稳定在30~50元/吨之间。”葛兴安说。

作为检验碳市场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深圳碳试点的履约情况非常好。据了解,在第一次履约期,深圳纳入的635家企业中,有631家按时履约,履约率99.4%;第二次履约期时,636家企业中只有2家没有按时履约,履约率达到了99.7%。值得注意的是,受企业意识不足、碳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许多碳交易试点一再推迟履约期限,但深圳的两次履约均是在法定截止日前之前完成的。

“现阶段,法律的执行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碳市场的履约情况。深圳市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葛兴安透露,在6月30日履约期结束的十日内是法定催告期。如果企业在法定催告期完成清缴,可以免于罚款;若在催告期还无法清缴,则将面临市场价格三倍的罚款。

不过,即使在催告期完成清缴,虽然可以免于罚款,但仍然算违法行为,仍将面临以下四项处罚:第一,登报纸上黑名单;第二,将违法信息上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以及深圳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第三,取消违法企业享受各类财政补贴等政策的资格,且五年之不得再申请。第四,若违法企业是国有企业,还会追究该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这些处罚措施不是摆设,真的会对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有一家企业就因为没有完成清缴,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还有一家企业,因此丢掉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损失重大。”葛兴安说,目前有些企业对强制减排抱有抵触心理,只有加强监管、加大企业违法成本,才能真正保障碳交易机制顺利运行。

开放市场提升流动性

作为一个现代化城市,深圳市所具有的开放性格,也赋予了碳市场更多的开放性。

2013年12月16日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关于投资者异地自助开户的通知》,标志着碳交易正式向异地投资者开放。此后,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可以足不出户,实现在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开立账户进行碳市场投资。

2014年8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境外投资者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深圳碳试点在国内首家获准引进境外投资者,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

原标题:碳交易试点丨深圳奏响碳资产化“咏碳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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