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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供电营业规则》保留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废止!

2016-01-27 16:46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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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上次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在2015年6月份,与本次修改仅隔6个月。观茶君判断,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后续还会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不断修改完善。

还记得国家发改委拟废止《供电营业规则》的事吗?

两个月前,也就是2015年11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对拟废止的规章征求意见,其中包括《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与电力行业密切相关的规章,引得小伙伴们一阵心悸,观茶君亦深感对电力行业影响太大,接连写了《<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废止,这些活怎么干?》、《<供电营业规则>废止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等文章发表在电力法律观察里,提出:规章的修改要综合采用立、改、废等多种方式,对于工作中必须而又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可以采用修改方式,不要一味地废止,以免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混乱。

现在,最终结果出来了!

在国家发改委的官方网站上,已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最终决定废止30件规章和1032件规范性文件!

 

原标题:定了!《供电营业规则》保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废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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