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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场:我国该如何复制芬兰的智慧城市建设

2016-01-20 10:02来源:新华网作者:徐振强关键词:智慧城市智能电网节能降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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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总体概况

3.1政策沿革

芬兰多部委、局(未来委员会、环境部、就业和经济部、农林部和国家技术经济局等)、地方城市(赫尔辛基等)和行业(清洁技术、信息科技和创意设计等)均注重对华合作。自2007年,中国能源局与芬兰环境部确定在生态环境领域展开合作开始,围绕城市建设和应用科技创新主题,逐步细化到生态城市、技术(创新、贸易)、土壤修复、水利合作和建筑环境等,按时间顺序涉及到国家能源局、商务部、科技部、全国政协、水利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其中生态城市领域的合作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2009年商务部推进的中芬生态园区建设就得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视。科技部分别从2013年和2014年开始推进中芬纳米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实质性资助研究,并设立中芬中小企业清洁技术创新合作项目。

自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以来,新城开发和既有建筑改造保持高速增长,可持续城镇化和可持续城市面临严峻的资源环境压力,城市建设迫切需要新的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率先在全国推进低碳生态城镇建设,逐步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并与绿色建筑同步实施,上升为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为落实2013年4月,芬兰总统尼尼斯特访华期间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达成的两国“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定位,在可持续城市规划、能效提高、建筑物节能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愿,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芬兰环境部于2014年5月签定了《关于建设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了五个重点合作领域,其中第一阶段工作于当年启动。

3.2城市试点

自2007年开始,芬兰就业和经济部等就和我国商务部在我国地方城市(天津、江西九江等)展开研讨并探索合作开展生态城试点示范建设的可能性(表3)。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交流活动,均围绕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主题展开,强调用先进技术整合方案来促进中国特大城市的环境改善,如2013年的“美丽北京”和2014年的“纯净芬兰”;同时生态环境技术贸易对接,也在地方省市的促进下进行尝试,如张家港的技术转移大会;自《新型城镇化规划》颁布以来,特别是试点方案的发布,综合集成、综合的生态智慧解决方案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技术支撑,尝试整合中芬生态智慧建设的垂直要素,开展综合技术创新,首先从研讨开始尝试,如2015年1月由中国工程院主导,中科院院所和芬兰方面开展的绿色低碳城镇化研讨。通过交流互动促进了中方对芬兰的清洁技术服务能力的深入了解,同时启发了中芬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和试点示范的思路。中芬政府间合作备忘录签定的同期,试点示范工作同步得到推进,并得到外交层面的支持。

2010年3月中芬建交60周年之际,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芬兰期间签署“中芬数字生态城(China-FinlandDigitialEco-city)”政府间合作项目。在中、芬科技合作联委会指导下,“数字生态城”项目在中国进行推广,芬兰国家技术委员会、就业和经济部、环境部、国家技术创新局、国家技术创新基金、农林部、欧洲事务和外贸部、投资贸易促进署、清洁技术委员会、芬兰环境科技中国项目委员会、芬兰贸易科技中心、中国芬兰创新中心、赫尔辛基市、芬兰设计师协会等单位与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科技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市、天津市和深圳市等均参与推进。

截止2014年底,中芬部际间生态智慧合作试点项目按照启动时间顺序共计四个:中芬合作共青数字生态城、中芬(丹阳)数字生态园区、中芬生态谷和中芬北京移动硅谷生态创新园;与此同时,两个地方性产业型合作项目:中芬高新技术产业园(浙江杭州)和中芬绿色科技产业园(江苏常州),以及三个推动中的试点:中芬可持续生态城(江苏苏州)、香港中芬生态城(辽宁大连)、中芬生态产业园(江苏扬州)。

四、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经验分析

与其他同领域国际合作相比,中芬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经验主要体现在适应性技术应用、体制机制标准建设、顶层设计资金保障、产城融合和多部门协同等。

4.1突出合作型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示范

我国在清洁技术培育、孵化和应用方面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加快发展步伐,芬兰的城镇化建设质量和进程为我国城市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借鉴。从中芬合作型的技术科技创新入手,联合双方科技研发、工程建设和产业力量,围绕中国城市的实际难题(城市规划、人口布局、交通设施、产业发展和建筑节能等),结合芬兰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开发适宜性技术,并予以集中集成示范。如科技部推进的共青数字生态城和丹阳数字生态园区项目。与此同时,在片区开发中,充分引入外资、内资共同参与开发。

4.2强调机制标准建设专门设置资金保障

我国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城建设基本在每个城市都在同步推进,截止2014年9月,全国至少有900座新城(城市规模平均在43平方公里)。新城建设不仅要有低碳生态和智慧的理念,同时要致力于标准化和规范化。国际合作生态智慧试点项目,更需要强调机制保障和标准建设,为我国形成具有指导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标准提供有效参考。如商务部,在推进中芬生态项目中,将其纳入国际合作生态园区总体框架下(包括中德青岛生态园、中国瑞士镇江生态产业园、中奥苏通生态园、中法合作沈阳生态园、中法成都生态园、中意海安生态园、中意宁波生态园和中芬北京生态园)运行,成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就是便于国际合作生态园之间开展进行交流,互促互动。与此同时,商务部专门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保障顶层设计运行有机构支持和专家智库支撑,并聚焦开发国际合作生态园工作指导性标准体系(于2014年制定《国家级经开区国际合作生态园工作参考指南》),结合中国国情,同时适度超前,引导好全国开发区的生态转型发展。

原标题:智慧城市试验场:可复制的中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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