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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售电市场+能源互联网如何共舞?

2015-11-27 09:0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市场能源互联网曾鸣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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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鸣售电市场放开下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挑战

“售电市场放开是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相关主体应当如何把握机遇、规划未来发展方向?”11月12日,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2015中国(珠海)智能电网大会暨电力创新论坛”上表示,能源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机构面临的新挑战有三方面:一是全新的市场格局,二是错综复杂的市场关系,三是其他未知风险。

就能源互联网的基本概念、能源互联网交易机制和商业模式,以及能源互联网与售电侧放开背景下各主体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曾鸣发表了对清洁能源消纳、能源互联网建设、新电改推进等热点问题的看法:

1、能源互联网交易机制与主要商业模式

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趋势是相对于现状而言的。传统的能源电力行业,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全省的整体平衡,是一种集中式优化决策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为个体的能源供应者和用户,很难获取整个区域能源的信息,因此,分散化的决策困难很大,信息获取成本很高。同时,能源系统规模越大,相互关系越复杂,信息变化越快,获取整个系统全部信息的困难也越大,整体优化决策的效率降低。在这个背景下,能源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供应者和用户都可以从互联网获取市场信息,信息获取成本降低,为分散化交易提供了可能。因此我认为,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将由集中式的整体平衡,向分散化决策、帕累托最优的局部微平衡发展。

2、能源互联网交易机制特点和需求

基于上述趋势,我认为,能源互联网交易机制应该有以下七个特点:一是交易主体多元化;二是交易商品多样化;三是交易决策分散化;四是交易信息透明化;五是交易时间即时化;六是交易管理市场化;七是交易约束层次化。

3、能源互联网交易组织和运营

主要表现为八个特点:第一,交易组织多元化,竞争常态化;第二,用户能够在不同交易平台之间自由选择;第三,C2C交易将取代B2B、B2C成为重要的交易模式;第四,科学激励和合理引导下的自主决策是未来C2C的主要运营模式;第五,安全、方便、科学激励是交易组织和运营平台的核心竞争力;第六,能源交易的运营需要与物理传输网络的运营相协调;第七,交易信用制度应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高度融合;第八,政府和管理部门需要对各种平台交易进行规范。

4、主要商业模式

根据现有研究,借鉴当前主要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结合能源电力商品的特殊性,可以初步构造集中模式、B2C模式、C2C模式、第三方模式和未来模式五类模式。

5、能源互联网与售电侧放开背景下相关主体应对策略

这是一个将能源互联网和新电改紧密结合的问题。“售电市场放开”是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相关主体应当如何把握机遇、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我将从政府机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三个不同角度阐述和分析这个问题。

6、能源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机构面临的新挑战有三方面:

第一,全新的市场格局。一方面,售电市场放开后,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电力系统各环节难以沿用传统方式进行简单划分。这也意味着市场不像以往可以通过各个环节的独立监管和调控来实现市场稳定和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售电市场放开后,政府的职能作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市场的作用将会更加突显。那么,如何利用有限的职能和措施来实现维持市场稳定、维护市场公平等目标,成为政府机构面临的一大挑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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