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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业用电 这部分电费从10月起开始不交啦!

2015-11-09 10:19来源:深圳之窗关键词:工商业用电电费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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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停止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5】201号)文的要求,深圳市供电局将从2015年10月1日用电起,停止收取电费中的燃气燃油加工费。对于10月1日后抄表且已收取的燃气燃油加工费,我们将统一于后期抄表计费时,进行冲退处理。不过,之前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里本身就未含有燃油燃气加工费的,因此此次受惠的包括工商业用电等其他用电,不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因为从来没收过...)。

在电费单上的体现如下图:

原标题:深圳工商业用电 这部分电费从10月起开始不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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