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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国企改革方案三易其稿 各方利益博弈逐步推进

2015-09-14 15:31来源:腾讯财经作者:冯军 李宁关键词:国企改革国有企业李克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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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后,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终于落地。

9月13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企改革写入其中。由此政府有关部门开始研究制定这份姗姗来迟的《指导意见》。

腾讯财经了解到,《指导意见》一直在修改中,曾三易其稿,其“姗姗来迟”主要是因为触及到各方利益,需要平衡,统筹考虑。

为了协调各方利益,2014年11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挂帅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一个在国企改革顶层规划制定方面能够统领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等部委的组织正式成立。

其中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出台总体规划,即国企改革指导意见。而国资委负责国企功能的定位和分类,财政部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方案,发改委负责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以及人社部负责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向腾讯财经指出,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姗姗来迟”的原因在于国企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相关利益方的博弈迟迟没有结束。“据我所知此前国资委关于央企分类的名单,并未得到中央认可。”高明华说。

一位北京高校研究国企改革的专家更是直白的向腾讯财经指出来,利益冲突主要在国资委和财政部之间,双方都想成为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机构,而国资委和发改委之间就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有不同的意见。

“理想状态是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归国资委管,公益类的国有资产归财政部管。”上述北京高校专家指出,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只是原则上规定“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但并未明确监管主体是财政部还是国资委。指导意见更未提及对公益类国有资产的监管。

从“积极发展”到“稳妥推进”的混改

中共中央在2013年11月举办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标志着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开启。

混改是新一轮国企改革关键环节。中石化最早行动。2014年2月19日,中石化通过混改方案,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原标题:揭秘国企改革方案出台背后 各方利益博弈导致数易其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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