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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配套文件将发布 阳光电源等企业紧跟步伐

2015-07-14 09:48来源:益明操盘手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市场电力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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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后的神秘面纱或很快揭开据记者获悉,近日发改委密集召开了四次电改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向电网、协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电力企业及地方发改委征求意见,电改“9号文”的五个配套实施意见和一个指导意见有望很快发布。配套文件或最后定调,电网企业可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业内人士分析,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在这一前提下可发挥空间有限,电改落地方案的改革色彩将打折扣。

电改配套文件博弈中前行

据报道,7月2日全国31个省能源主管部门参与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改委及能源局多个司局参与,配套文件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一位参会讨论的人士告据记者,事实上,发改委过去一段时间征求了多次意见,大体框架早就定下来了。“估计这几天就发布。”他说。

据记者此前了解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3月发布后,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意见。围绕这些配套文件,各方也在持续博弈。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电网是否能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二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如何理解,即成立电网控股、其他电力市场参股,由能源局监管的机构,还是由电网全资控股并结算;三是发电企业进入售电的同时能否从事配电业务;四是成立区域电力市场还是省级电力市场。

早在电改启动之初,业界曾热议,新一轮电改最大的亮点是改变电网企业过去输、配、售一体化的模式,只收取过网费,定位于公共服务,并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不过,9号文最后落地时没有明确电网的角色和地位,社会资本及园区等市场主体涉及的“配电”业务也被去掉。

综合能源服务或成突破口

据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电企业唯一的诉求是,电网企业不应该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担心电网企业进入造成不公平;电网企业则极力反对;地方政府则更多考虑地方电力市场建设,希望有配、售电业务的投资和经营权,建设“自下而上”的省级电力市场。

最终博弈的结果是,电网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市场主体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的券商研究员对此认为,社会资本参与售电的前提是电网公共服务角色定位,电网加入竞争后,其他参与方利润空间很小,或许会演变成“降电价”的恶性竞争,交易总量也只占个位数。

在交易等其他关键问题的具体操作上,改革派电改专家告据记者,最后的结果“不看好”,国家电网方面态度是“只准进不准出”。“6月底上能电力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合作组建华中售电交易平台,并提供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的模式,是发电企业可拓展的新业务模式,或许会成为本轮电改为数不多的亮点。”该人士说。

此外,发电公司将来介入售电业务和配电网建设,配电与售电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监管模式、对象、规则和结构也应分开。地方企业介入竞争性售电后,用户资源的大数据平台应开放、监管,有利于其他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与电网企业平等竞争。

国家能源局启动2015年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7月13日消息, 国家能源局日前在青海召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启动会议。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防止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核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确保电网运行风险可控、在控,保持电力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力企业特别是电网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国家能源局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成效显著、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有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原标题:电改配套文件将发布 综合能源万突破 10股价值解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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