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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侧产业政策未落实 市场主体持观望态度

2015-06-09 10:06来源:电缆网关键词:售电侧电力法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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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电改的启动,售电侧市场放开的预期不断加强,但目前最大的不确定性是,售电侧产业政策并未落地,市场主体仍以观望为主。

这些政策包括: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售电主体的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等要求,市场交易监管机制,电网企业与售电主体和用户的服务协商机制等。如,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保底供应商义务确定等。

从法律层面看,售电公司的存在需要在法理上获得支撑,这包括《电力法》的修订需要加速。特别是“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规定应该彻底修正,明确新兴售电主体法律地位。

在执行层面,售电主体需要面对的是电力资源从何而来,卖给谁,如何与电网协调关系,电力输配调度如何实施,过网费用如何缴纳,增值服务如何提供,供电安全可靠性如何保证,恶意竞争如何监管、用户权益如何保障等问题。

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何构建?在电改九号文中,国家层面为售电主体盈利途径提出一定导向。这包括,获取电力购销差价,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

未来售电公司的盈利一定是来源于电力行业,又超越于电力用户。除为用户提供用能管理等增值服务外,售电公司未来将积累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些包括电力消耗曲线、用户用能习惯、用户能量消耗结构等,在大数据的驱动下这些数据将是新的宝藏。

原标题:售电侧产业政策未落实 市场主体持观望态度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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